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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四川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程序

发布时间 :2018-10-08      来源 :必威党委办公室       浏览量 :

中共四川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程序

一、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

1

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,提高广大师生职工对党的认识,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

党支部

2

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,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,了解基本情况

党支部

3

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,应采取党员推荐、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,由支部委员会(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,下同)研究决定,并报上级党委备案

党支部

4

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

党支部

5

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名册,并报送党委组织部、校党校

基层党委(总支)

6

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、参加党内有关活动,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,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

党支部、基层党委(总支)

7

定期与申请人谈话,向支部汇报培养情况,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,填写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》

培养联系人

8

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,针对存在的问题,采取改进措施。

基层党委(总支)

二、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

1

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、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,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基层党委(总支)备案后,可列为发展对象。

党支部

2

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。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,也可由党组织指定。

党支部

3

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,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

党支部

4

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发展对象;

团支部、基层团委

5

进行短期集中培训

校院党校

 

1

党支部在逐个分析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,提出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报基层党委(总支);基层党委(总支)要对所辖党支部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进行初审汇总,参照党委组织部制定下发的发展党员计划指导数,制定本单位党员发展的年度计划,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;学校党委组织部根据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,审核校内各基层党委(总支)上报的党员发展的年度计划,审核通过后下发《入党志愿书》。

党支部、基层党委(总支)、党委组织部

三、预备党员的接收

2

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列入发展计划,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,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,进行10天的公示,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(没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和党总支审议后,报学校党委组织部预审)

党支部、基层党委(总支)

 

3

基层党委对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条件、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,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。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,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《入党志愿书》。

基层党委(总支)

 

4

对基层党委预审合格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,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。

党支部

 

5

支部大会流程:1.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、入党动机、本人履历、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,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。2.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,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。3.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。4.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,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。

党支部

 

6

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》,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、政治审查材料、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,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或上级党总支审议

党支部

 

7

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。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,如实填写在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》上,并向党委汇报。

基层党委(总支)

 

8

复查全套材料,逐个集体讨论、审议表决,做出决议后填入《入党志愿书》;

基层党委(总支)

 

9

填写《四川大学新发展党员名册》,连同全套材料上报党委组织部备案或审批

基层党委(总支)

四、预备党员的教育、考察和转正

1

及时将学校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,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。

基层党委(总支)

2

进行入党宣誓

党支部、基层党委(总支)

3

通过党的组织生活、听取本人汇报、个别谈心、集中培训、实践锻炼等方式,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

党支部、基层党委(总支)

4

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;党小组提出意见;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;支部委员会审查;进行10天的公示;支部大会讨论、表决通过;报上级党委审批。

党支部、基层党委(总支)

5

复查材料,集体讨论,表决后,将审批决议填写在《入党志愿书》上;填写《四川大学党员转正名册》,连同全套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批或备案并通知党支部及本人;

党支部、基层党委(总支)

6

预备党员转正后,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》、入党申请书、政治审查材料、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,交党委(总支)存入本人人事档案

党支部、基层党委(总支)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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