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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产党员出国(境)保留组织关系实施办法

发布时间 :2018-10-09      来源 :必威党委办公室       浏览量 :

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从源头抓好共产党员党员出国(境)组织关系管理工作,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服务之中,结合我院实际,特定本实施办法。

一、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党员,组织关系可保留在我院党委,时间一般不超过5

二、党员出国(境)前,本人需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(说明学习地点、时间、留学方式、联系方式、境内联系人等情况),由主管负责人(教工)、辅导员(学生)和支部书记核实签字后交我院党委办公室。

三、填写《共产党员因私事出国(境)审批表》,其中“政治表现情况”由党员所在党支部书记填写并签字,“单位党组织意见”由我院党委书记填写、签字并加盖我院党委公章,“学校党委意见”由校党委组织部签字、盖章。此表原件一式两份,校党委组织部和我院党委办公室各留存一份,党员也可复印后本人留存。

四、主管负责人、辅导员和党支部书记应通过适当方式,做好党员在国(境)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。党员归来后,依据有关规定,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。

 

    附件:《共产党员因私事出国(境)审批表》

 

 
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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