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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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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部(科)

发布时间 :2021-04-16      来源 :必威       浏览量 :

1.在学院/医院党政委领导下及公安机关和校保卫处具体指导,做好学院/医院的治安安全、消防安全等工作。

2.安全保卫、消防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各类突发事件、大型活动安保措施的制定并组织实施。监督整改各类隐患,对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、培训。

3.组织召开有关治安消防工作会议,做好安全保卫、消防工作总结和布置工作。

4.具体负责民兵预备役管理、人民防空设施管理,各类纠纷处置工作,集体户口管理及借阅工作。

5.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刑事,治安案件的侦破工作,依照法律程序,呈报案件材料和审批手续。

6.协助公安机关办理外来人员的居住证,并对其进行法律和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,配合完成上级政府布置的各项维稳安全工作。

7.监管保安队伍,指导保安队各项安保训练、演练,督促强化治安消防管理工作,减少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及案件发生。

8.做好安全防火检查,拟定消防工作计划,总结消防工作,提出火险隐患的整改初步意见。

9.管理和更换消防、监控设备,管理消防档案,对接消防、监控维保公司巡检。

10.主动做好消防设施设备、消防通道的巡视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。

11.机动车、非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。

12.机动车进出备案登记、办理相关手续。

13.特种设备(配电柜、中心供氧站、高压氧舱、电梯、消防泵)安全监管。主要是:配合后勤保障部每月一次的监督检查,内容有: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有资质;特种设备的操作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;使用科室自检,以及维护保养记录;使用科室教育培训记录;特种设备运行情况。

14.危化品的安全监管。主要是:危化品存放的安全措施,包括:监控、防盗门、防盗窗、防盗柜、视频存放等硬件达标,被盗报警处理以及安全巡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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